2024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中指出:“持续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与时俱进修改监察法,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同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督促落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一个全体党员干部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增强纪律意识与党性修养的过程。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要处理好九对关系。
正确处理好“历史使命”与“学习要求”的关系
只有处理好“历史使命”与“学习要求”的关系,才能更好地理解党纪学习教育的意义。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凝聚干事创业精气神、加快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证。党的二十大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宏伟蓝图,实现这些目标,必须有严明的纪律作保障。一方面,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抓紧学、深入学,做学习的先锋。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此紧要关头,没有铁的纪律,就没有党的团结统一,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会大大削弱。只有真正学好党纪,才能彻底征服一个个“娄山关”“腊子口”,更好地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另一方面,要深入领会此次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乘势而上,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巩固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要以此次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和纪律建设。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党规党纪为准绳,注重提升纪律修养,也要善于从政治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要深化对管党治党规律、反腐败斗争规律的认识,不断强化理念创新、工作创新和方法创新,切实提高自身的政治修养和工作能力。
正确处理好“总体原则”与“具体任务”的关系
只有处理好“总体原则”与“具体任务”的关系,才能更好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遵循。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党纪学习教育的重点。一方面,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这是管总的、管根本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自我革命是我们党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并指出在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实践中需要把握好九个问题:以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为根本保证,以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为根本目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以跳出历史周期率为战略目标,以解决大党独有难题为主攻方向,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有效途径,以锻造坚强组织、建设过硬队伍为重要着力点,以正风肃纪反腐为重要抓手,以自我监督和人民监督相结合为强大动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以及提出“九个以”的实践要求是党纪学习教育得以深入开展的重要遵循。另一方面,要深化对《条例》的理解运用,坚持原原本本学、融会贯通学、联系实际学,认真学习研究《条例》的主要内容,深入领会《条例》的实践要求。新修订的《条例》突出强调党的纪律的重要性。纪律是党的生命线,通过学纪、知纪、明纪,引导党员不折不扣地守纪,让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条例》还对党员干部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进行清晰界定,是党员干部规范自己行为的准则。
正确处理好“关键少数”与“绝大多数”的关系
只有处理好“关键少数”与“绝大多数”的关系,才能更好地明确党纪学习教育的对象。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既要抓住“关键少数”,又要管好“绝大多数”,要正确处理好两者的关系。一方面,要抓住重点,紧盯领导干部。要从领导班子抓起,强化以上率下、以身作则。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领导机关是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机关,领导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关键少数’,对全党全社会都具有风向标作用。”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才能把握好重要关卡的脉搏,继而发挥这部分人的引领带动作用,最大程度地调动起各方力量、办好各种事情。领导干部是党纪学习教育开展是否到位、是否取得实效的“关键少数”。因此,要严格要求“关键少数”,切实发挥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带头学习党规党纪,率先增强法治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严格遵守党规党纪;要持续提升党纪执行能力,确保各项工作在制度的轨道上开展,确保党的各项纪律都能按照要求落到实处。另一方面,要着力实现党纪学习教育全覆盖。要做到内容上全涵盖、对象上全覆盖、责任上全链条、制度上全贯通。要从日常工作和小事细节抓起,做到更严更实、不留死角。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面向全体党员进行的一场教育实践活动,要善于从“关键少数”推广至“绝大多数”。广大党员既是领导干部的后备力量,也是党领导干事创业的基础力量,要积极参与党纪学习教育,准确全面认识党内法规,形成尊崇党规、遵守党规、捍卫党规的良好氛围,永葆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
正确处理好“务虚”与“务实”的关系
只有处理好“务虚”与“务实”的关系,才能更好地明确党纪学习教育的立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记宗旨意识,进一步彰显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继而夯实党执政的群众基础。一方面,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生动体现。要准确全面把握这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时刻将遵规守纪刻印在心,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融入日常、化为习惯,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通过党纪学习教育,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正风肃纪的作用,发扬自我革命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另一方面,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要始终贯彻好群众观点与群众路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执政理念,加强自身建设就是为了更好地密切党群关系,通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就是为了更好地提升党员干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能力。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牢记群众的事无小事,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重大利益关切,及时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当行为,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党的关心关怀、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正确处理好“入脑”与“入心”的关系
只有处理好“入脑”与“入心”的关系,才能更好地明确党纪学习教育的重点。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既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我们党的力量所在。现实中,少数党员干部党规党纪意识薄弱、淡化,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就是要着力解决这些“疑难杂症”。一方面,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不执行,党纪学习教育存在简单化、浅层化、走过场等问题。因此,要以此次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聚焦存在的突出问题,把严的标准树立起来、把严的纪律执行起来,强化党员干部遵守纪律的自觉。要注重分层分类、因人施策、“精准滴灌”,探索创新方法路径和形式载体,推动经常性纪律教育融入党员干部日常工作和生活。要切实推进“以用促学”“以测促学”“以案促学”,把开展日常工作与学规守规用规统一起来,将学规守规用规情况纳入日常考核和年度考评,以此确保党规党纪落到实处。另一方面,要深挖思想根源找症结,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从思想世界、内心深处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通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讲清楚《条例》的精神实质与精髓要义,说明白此次修改《条例》背后的深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对党的纪律认同感,强化纪律意识,在全党营造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浓厚氛围。而且,只有加强纪律教育,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才能为纪律严明、执纪有力奠定坚实思想基础,组织才能提高战斗力、作风才能形成感召力、制度才能发挥约束力、监督才能发挥制衡力,继而维护党的纪律刚性和严肃性,全面从严治党才能不断向纵深推进。
正确处理好“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的关系
只有处理好“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的关系,才能更好地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载体。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服务新时代党的奋斗目标和党的建设为追求愿景。为了更好地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继而实现这一美好愿景,就需要从党的历史和党的建设典型案例中寻找经验与智慧。一方面,要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纪律建设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引导党员干部以史为鉴,汲取党史“养分”。早在1929年,毛泽东同志就强调“党内最迫切的问题是教育问题”。从延安整风运动后至党的十八大前,我们党开展了多次教育活动,正是有了建立在高度政治觉悟基础上的铁的纪律,我们党才能团结带领人民取得革命、建设、改革的一个又一个胜利。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内学习教育,先后组织开展六次集中性学习教育,既提高了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也使得党内主题教育进一步规范化和制度化。另一方面,要加强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过程中,可以选用一些具有代表性、真实性的典型反面案例,剖析反面案例能够起到敲响“警钟”的作用,为广大党员干部提供对照、检视、查摆的反面参考。通过分析反面典型案例,全面挖掘涉案党员干部在某些方面具有的普遍性与共性的问题,发挥教育警示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开展自省自检自查自警工作。
正确处理好“突出重点”与“着眼全局”的关系
只有处理好“突出重点”与“着眼全局”的关系,才能更好地明确党纪学习教育的任务。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忠诚履职尽责,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严格标准执纪。一方面,要聚焦党纪学习教育的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确保这一重要政治任务取得实效。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主动对标对表,通过全面学、反复学,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新修订的《条例》明确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这就要求每名党员干部都要增强纪律意识,进一步深化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和忽视党纪、违反党纪问题危害性的认识,强化遵守纪律的自觉。另一方面,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完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着思考学习,在党纪学习教育中思考如何更好地承担起、完成好自己肩负的使命任务。上述举措既可以运用党纪学习教育内容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也有利于在实际工作中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要切实把理论学习转化为发展实效,在学习党规党纪的过程中注重锤炼工作思维、凝练学习方法,围绕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用理论学习中的科学思维方法找准问题根源和突破点,予以精准解决,把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果转化为促进中心工作的有效举措。
正确处理好“集中教育”与“常态化”的关系
只有处理好“集中教育”与“常态化”的关系,才能更好地巩固党纪学习教育的效果。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不是一阵风,而是“一辈子的坚守”,既要有“立竿见影”的短期效果,也要有“旷日持久”的长期效应,将其作为新形势下不断深化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抓手。一方面,从开展时间看,此次党纪学习教育是短期的。要在短时间内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需要系统谋划、统筹推进。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把新修订的《条例》作为党纪学习教育的重点,准确掌握其核心要义和规定要求,善于运用党规党纪正本清源、固本培元。通过党纪学习教育,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另一方面,党规党纪是约束党员干部言行的重要规范,是党员干部终生的必修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后续工作要不断跟上,坚决防止走过场、一阵风,切实做到一抓到底、善始善终。抓而不紧,抓而不实,抓而不常,等于白抓。”一是要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善于将党纪学习教育中所积累的好做法、好经验总结传承下来,变成经常性工作中的实践指南,常态化推行学习党规党纪与党的建设有机结合,这既是党内集中性学习教育的题中应有之义,也能推动党纪学习教育与党的建设同向发力。二是要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制度化。目前,党的建设更加制度化,党内各种制度日益完善,要善于将党纪学习教育与党内各种制度以及国家法律有机融合,构筑起系统、牢固的制度约束之墙。
正确处理好“思想”与“行动”的关系
只有处理好“思想”与“行动”的关系,才能更好地认知党纪学习教育的归宿。党纪学习教育是一种兼顾理论性与实践性的活动。必须原原本本地学习党规党纪和党的理论;同时需要用理论知识指导实践,要学以致用,用经验、理论、精神指引实践发展。一方面,要知晓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道理学理哲理。党纪学习教育的道理主要包括,既有助于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纪律严明是中国共产党的显著特征,学习党规党纪能够提升党的领导力;还有助于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为契机,突出严的基调深化党的纪律建设,切实推动党的自我革命。党纪学习教育内蕴着深厚的学理。从全面从严治党层面看,能够促进党的建设理论全面创新;从治党和治国的层面看,能够以党的自我革命带动社会革命。党纪学习教育中包含着重要的哲学思维。从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到党纪学习教育的任务、目标、方法等,无不彰显着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方法论,主要有战略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历史思维、底线思维,等等。另一方面,学用结合、知行合一是各项事业发展的动力和基础。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重在“行”,学纪、知纪、明纪的根本目的是守纪,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敢不守纪、不能不守纪、不想不守纪,让守纪成为广大党员干部“日用而不觉”的习惯作风。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加强了对广大党员干部的权力约束,通过此次党纪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更好地严守党的纪律,从制度上、思想上、实践上守纪护纪。广大党员干部要把此次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很好的锻炼机会,练就担当作为的硬脊梁、铁肩膀、真本事,继而增强实践工作本领。
总而言之,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就是要深刻认识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实践要求,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以严的标准强化正风肃纪,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的自我革命,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全党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知行知止、令行禁止,形成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动力和合力。
作者:山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导 徐国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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