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坚定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推动宪法完善和发展,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对新时代新征程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出明确要求,为全面依法治国进一步指明方向。
“法者,治之端也。”法治首先是宪法之治。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根本法律依据,是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最高法律规范。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确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宪法和宪法实施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文章,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理论,为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2012年12月,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总书记指出“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2018年2月,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我国宪法和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举行第四次集体学习时,总书记强调“把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全面纳入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轨道,把实施宪法提高到新的水平”。2022年12月,总书记发表署名文章纪念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强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增强宪法自觉,加强宪法实施,履行宪法使命”。从健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制度性安排,到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从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到加强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从设立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到依照宪法和基本法有效实施对特别行政区的全面管治权,推动我国宪法制度建设和宪法实施取得历史性成就。
“以法为纲,循法而治。”制定和实施宪法,是人类社会走向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党的二十大擘画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对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新征程上,要坚定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推动宪法完善和发展,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实保障。要坚定政治制度自信,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要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宪法规定、宪法原则、宪法精神全面贯彻,坚持宪法实施、宪法解释、宪法监督系统推进,加快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提高宪法实施和监督水平。要加强宪法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坚持知识普及、理论阐释、观念引导全面发力,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宪法实施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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