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发布《中小学生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及测试大纲》(试行)和《汉字部首表》。两项语言文字规范均由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国家语委普通话与文字应用培训测试中心)组织研制,由国家语委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审定委员会审定。
《中小学生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及测试大纲》是在广泛调研和大规模试测基础上研制,按照适用性、交际性、体系性的原则,充分借鉴普通话水平测试长期积累的学术成果和实践经验,力求与中小学生的心智特点和学业要求相适应,与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和教学实践相结合,与普通话水平测试有效衔接。该规范将中小学生的普通话水平划分为6级,规定了测试的内容、范围、试卷构成和评分标准等,适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五年级及以上学生普通话水平的测评或评估监测。该规范将于2022年12月15日起试行。
《汉字部首表》是对2009年发布第一版的修订。修订版按照稳定性、系统性、实用性原则,聚焦于提升部首应用的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在保持原有201个主部首基础上,增补微调个别附形部首,并给出部分常用部首名称和部首的信息处理国际编码。该规范主要适用于辞书编纂、信息处理等领域汉字的分类和检索,也可用于汉字教学与研究。新修订的《汉字部首表》将于2022年12月15日起实施。
《中小学生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及测试大纲》(试行)和《汉字部首表》的发布,对于健全完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标准体系,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具有重要作用。
相关新闻
- 2022年11月16日教育部: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
- 2022年11月12日教育部:加大向“一带一路”建设发展所需语种专业倾斜力度
- 2022年11月12日教育部:对高校艺术类专业等特殊类型招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 2022年11月11日最高法、最高检、教育部联合发布意见 严格执行犯罪人员从业禁止制度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