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 为进一步优化就业帮扶车间帮扶政策,鼓励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建设和发展就业帮扶车间,推动就业帮扶车间向乡村就业工厂转型升级,吸纳更多脱贫人口就近就地就业,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持续加强就业帮扶车间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建设5种类型就业帮扶车间,包括厂房式就业帮扶车间、居家式就业帮扶车间、种养式就业帮扶车间、贸易流通式就业帮扶车间、文化旅游式就业帮扶车间。对于就业帮扶车间的认定标准也更加简化,明确厂房式、居家式、种养式、贸易流通式、文化旅游式市场主体带动5名以上脱贫人口就业,可申请认定为就业帮扶车间。
对取得合法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健全,稳定运营1年以上,吸纳10名以上脱贫人口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协议、年人均工资收入不低于2万元),年经营收入在50万元以上的就业帮扶车间,推动转型升级为乡村就业工厂,由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授予“乡村就业工厂”牌匾。对乡村就业工厂,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建立专员联系制度,提供政策补贴申领、用工、培训等专项服务。
为进一步推动就业帮扶车间发展,此次《方案》也出台了多项扶持政策,包括场地租金优惠、带动就业补贴、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以奖代补、劳务补助、贷款优惠、产品流通补贴、一次性建设补助、用电报装便利服务、通信资费优惠等。
其中,对于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签订劳务协议或承揽合同,并为其购买不低于15元/人·月意外伤害保险,每个脱贫人口1年内累计工作不少于6个月(季节性用工的种养式车间可适当放宽累计工作时间),且获得不低于6000元劳动报酬的,给予就业帮扶车间带动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2000元/人·年。
对于就业帮扶车间通过集中培训、师徒传帮带等形式开展脱贫人口就业技能培训的,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就业帮扶车间签订协议,由其通过项目制组织非标准职业(工种)就业技能培训,按签订劳动合同的脱贫人口数享受就业技能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200元/人·天、单次不超过1000元/人,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战钊)
相关新闻
- 2022年08月04日呼和浩特开展“丁香扎根计划” 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
- 2022年08月04日江苏:以高质量培训稳就业、促创业、防失业
- 2022年08月04日北京海淀区举办“行业促就业 万岗云招聘”活动
- 2022年08月03日广西高校多措并举交出高质量“就业答卷”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