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财经6月28日电(记者 李金磊)随着各地陆续发布2022年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你的社保缴费可能迎来新变化。
多地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提高
每年的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依据上年度平均工资数据确定。近期,各地2021年平均工资数据陆续出炉,随后多地也发布了2022年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由于2021年平均工资的上涨,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也提高了。
其中,四川省统计局公布2021年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81420元。随后,四川人社厅等部门发布通知,2022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全口径工资的300%,即20355元/月;下限为全口径工资的60%,即4071元/月。
青海2021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91253元/年(7604元/月),随后,青海确定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2812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4562元/月。上限比2021年度的21069元/月上涨了1743元,下限比2021年度的4214元/月上涨了348元。
山西2021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0968元,月平均工资为5914元。以此为依据,确定2022年全省参加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的下限为3548元,上限为17742元。这比2021年的下限3235元、上限16176元分别上涨了313元和1566元。
哪些人的社保缴费会变多?
2022年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提高,哪些人的社保缴费会变多呢?是所有参保人员的社保缴费都变多吗?
按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职工本人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记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
所以,对于在单位工作的职工来说,社保缴费基数是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如果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没有提高,而且,本人的月平均工资水平处于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那么,社保缴费也不会变多。
不过,对于工资水平低于社保缴费基数下限的人来说,他们的社保缴费基数不是本人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而是按照社保缴费基数下限来缴费,因此,随着当地社保缴费基数下限的上涨,这些人的社保缴费也会变多。
对于按照社保缴费下限来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也是如此。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但如果灵活就业人员是按照社保缴费基数下限缴费,随着下限的提升,最低缴费也变多。
举个例子:
假设某地2021年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为3500元,2022年社保缴费基数下限涨到了4000元,那么如果是按照社保缴费基数下限缴费的在职人员,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8%,那么每月缴费就增加了40元;如果是按照社保缴费基数下限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那么每月缴费就增加了100元。
因此,并不是所有参保人员都会随着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提高而变多。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缓缴社保
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的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其中,北京明确,2022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上述参保人,可登录北京市人社局网站 “2022年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个人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模块,选择“我要暂缓缴养老”,自愿暂缓缴纳费款所属期为申请当月及以后的每月基本养老保险费,只需选择一次,无须每月选择。
所以,如果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费有困难,可以缓缴,到2023年再补缴。这就给了灵活就业人员缓冲的时间。(完)
相关新闻
- 2022年06月08日广东:五个特困行业缓缴企业社保费(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 2022年06月08日2021年我国社保卡已覆盖95.7%人口 第二产业就业人员占比持续回升
- 2022年06月07日北京:确保困难企业社保缴纳实现“应缓尽缓早缓”
- 2022年06月03日北京市扩大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实施范围并延长缓缴期限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