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部分内容的公告》对27种医疗器械涉及的分类目录内容进行了动态调整。其中,此次公布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调整内容中,包含了部分医疗美容用产品,《公告》明确,下列医疗美容用产品按照医疗器械管理。实施之日起,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未依法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不得生产、进口和销售。具体如下:
1、射频治疗仪、射频皮肤治疗仪,用于治疗皮肤松弛,减轻皮肤皱纹,收缩毛孔,紧致、提升皮肤组织,或者治疗痤疮、瘢痕,或者减少脂肪(脂肪软化或分解)等,明确按照III类医疗器械监管。
2、面部埋植线、面部提拉线、面部锥体提拉线,用于植入面部组织,以提升松弛下垂的组织,纠正皱纹,这些都按照III类医疗器械监管。
3、注射用透明质酸钠溶液,用于注射到真皮层,主要通过所含透明质酸钠等材料的保湿、补水等作用,改善皮肤状态,这些明确按照III类医疗器械监管。
《公告》指出,除射频治疗仪、射频皮肤治疗仪之外,其他产品都是《公告》发布之日起实施。
(总台央视记者 余静英)
相关新闻
- 2022年03月29日有关交通、医疗、物资……上海新一轮核酸筛查期间18个热点问答来了→
- 2022年03月22日国家医保局:各省按照程序将抗原检测试剂临时性纳入本省份基本医保医疗服务项目目录
- 2022年03月21日【短视频】甘肃省出台实施意见 进一步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
- 2022年03月13日教育、就业、医疗 2022年的账本把这些安排得明明白白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