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呼和浩特3月5日电(刘艺琳)3月5日,据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十九场新闻发布会消息,市委、市政府帮助企业纾困减负,研究制定了政策举措“3延,2免,1补,1降”,具体为:
一、延缓缴纳部分税费
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政策,缓缴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延缓期限为6个月。
二、延缓缴纳住房公积金
中小微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最迟到2022年6月30日,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延期缴纳水费燃气费
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纳水费燃气费的中小微企业,可向水、气供应企业申请办理延期缴纳费用,从2022年3月至5月,最长不超过3个月。延期缴费期间不断供、不收取滞纳金。
四、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餐饮业、交通运输业、住宿业、旅游业的纳税人,我们将依据相关规定减免2022年3月至5月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五、减免承租机关企事业房屋租金
对承租市、区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权属的经营性房产、保障房配套商业用房用于生产经营,且最终承租人为非国有企业和非机关事业单位的给予租金减免。其中,对受疫情影响的中高风险地区及封控管控区和受疫情影响较重的住宿和餐饮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旅游业以及因封控管控关闭和根据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通告要求停止经营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3个月租金。
六、拨付援企稳岗补贴
各类中小微企业2022年新招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按每人500元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七、降低融资成本
鼓励各金融机构想方设法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确保2022年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不高于2021年同期水平。各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不得盲目抽贷、压贷、断贷,对年内到期的中小微企业贷款要应延尽延,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贷款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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